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教师〔2023〕146号)要求,我校拟开展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
1.选树范围。面向全校专任教师,要求在教书育人方面有显著成绩、对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需获得过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原则上已获得过“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的教师不再重复参选。
2.选树及推荐名额。名额1名。
二、选树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担当。在教学工作中,严把政治方向,不断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视野广、思维新、自律严、人格正,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2.教学能力突出。创新教学思维与方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同时,又能将思政元素和家国情怀融入日常教学生活当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党和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到祖国与人民需要的地方扎根的时代新人。
3.育人成效显著。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视野,与时俱进,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是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老师。
4.社会影响力较大。不断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在区域内持续影响、带动更多教师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享受职业幸福;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改变当地教育生态面貌,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享有很高社会声誉,人民群众公认。
三、选树程序
1.推荐阶段。5月15日至5月19日,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每学院限推荐1人。
2.评审阶段。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拟定人选,报学校研究后公示。
3.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23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10份),并附事迹材料(一式10份)。推荐表要求加盖公章,且在照片栏粘贴推荐人彩色免冠照片。
2.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3000字以内。(参考附件2)
3.候选人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为蓝色底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名为“单位+姓名”)、工作有关的生活照片5-6张(每张照片大小1M以上,文件名为照片的说明文字,照片文件格式统一为jpg)。
请各学院于5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归德楼106室,同时发送相关电子文档至jsgzb@sqn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学院+姓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马亚兵,联系电话:0370-3157858。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15日
(一审:马亚兵;二审:宋烨;三审:翟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