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2025年度定期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师文〔2026〕19号)文件精神,我校拟于近期开展定期奖励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根据方案要求,学校定期奖励指标共66人(嘉奖60人、记功6人),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嘉奖推荐指标分配表》(详见附件1)进行推荐上报。记功人员由学校研究决定,从推荐的嘉奖人员中选出。
二、奖励条件
严格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2025年度定期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师文〔2026〕19号)(附件2)文件中奖励条件执行,且2025年年度考核等次需为“优秀”。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与时间
1.推荐报告(模板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2.《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无需盖章)、电子版)以及符合奖励条件相关支撑材料(如:相关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提供立项或者结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拟奖励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于4月1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105室(联系人:吕凯伟,电话:67510),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sqnu.edu.cn。
(二)报送要求
1.严格按照分配指标以及时间节点推荐上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2.《定期奖励审批表》中的简要事迹需要突出重点(不宜超过300字),《拟奖励人员推荐汇总表》中需标明“符合申报条件哪一项哪一条”。
3.支撑材料只需提供对应奖励条件的材料即可,要求简洁、针对性强。
附件1:嘉奖推荐指标分配表
附件2: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2025年度定期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推荐报告模板
附件4: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
附件5:拟奖励人员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