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312号)、《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制定我校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各单位要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客观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各单位对每一位教职工的表现都要做出准确、客观、实事求是的鉴定,对每位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认真评议,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
(二)坚持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要让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年度考核的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坚持“双肩挑”双考核原则,对同时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的“双肩挑”人员,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双公示。考核结果双优者可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并按要求填写两类岗位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具体考核方案详见附件。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由党委组织部制定。处级干部以外的其他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由各单位自主组织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一)学校下发《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我校2025年度的考核工作。
(二)各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对2025年度的考核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组织教职工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2026年1月8日至1月16日)。
(三)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所属人员进行述职、测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汇总考核结果。
(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采取书面形式公示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党委或党总支公章。
(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于2026年3月5日前将考核等次结果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培训备案登记表(2025年度)》及相应支撑材料报人事处105室。
(六)年度考核结果由人事处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考核标准及优秀等次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优秀等次人员不得突破优秀指标分配限额。在确定考核等次时,要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
学校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20%以内。有3位及以上在编教职工的单位,优秀人数不能少于1个指标,有2位及以下在编教职工的单位,优秀指标不足1个,比例累计至下一年合并计算(2024年有累计比例的,今年累计计算)。有3位及以上人事代理人员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的优秀指标参照在编人员情况执行。有2位及以下人事代理人员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人数纳入在编人员队伍,一起核算优秀指标。下半年退休人员应当参加考核,与其退休时所在单位人员一起核算优秀指标。
四、考核结果运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应作为调整人员聘用、岗位等级晋升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五、考核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六、考核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114号)、学校《教职工培训实施办法》(商师人政〔2025〕33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者12天,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给予嘉奖及以上奖励。
(二)出现教学、安全责任等事故及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当事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属归档材料,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晋级时起着重要作用。各单位要认真核查参加考核的人数,并对《年度考核登记表》认真收缴,细致审核。
(四)各单位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档次建议”栏内填写上“经考核,建议×××同志为××等次”字样后,加盖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本人意见”栏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五)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考核等次结果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年度考核登记表》、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培训备案登记表(2025年度)》(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应支撑材料报人事处。
(六)202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培训备案登记表(2025年度)》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工勤人员考核登记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七)在考核期间,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务必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客观公正。严禁打招呼、拉票等不正之风。
附件:1.202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平衡指标分配表
2.“双肩挑”(兼职)岗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3.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培训备案登记表(2025年度)
商丘师范学院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