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4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调研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个人或团体撰写的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方面的调研报告、研究课题、理论文章、著作等。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27日。
三、申报办法
符合规定要求的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推荐参评意见。各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每项成果作者不超过5人)。
四、申报材料
(一)参评调研科研成果的文字材料及其word电子版,纸质 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二)调研成果参评需填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1);科研成果参评需填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rsc@sqnu.edu.cn,纸质版交至人事处105室。
五、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办法进行。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单位推荐。参评成果由作者所在单位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送的调研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推荐。
(三)结果上报。学校将推荐结果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我校报送成果不超过10项。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选认定,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调研科研成果评选的筛选、推荐工作,确保把优秀调研科研成果推荐上来。
联系人: 吕凯伟
联系电话: 0370-3109116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调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
2.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推荐评审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