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全校范围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师德失范行为。
(二)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
(三)关爱学生,启智求真。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学生德育工作;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四)创新进取,终身学习。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五)来校工作至少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
(六)学术作风严谨。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教学效果优良或本职工作富有成效。
三、评选程序
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评选工作。评选程序如下: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组织推荐、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每单位可推荐1人,并于9月5日12: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交至归德楼1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后打包发送至jsgzb@sqn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姓名+师德推荐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推荐材料包括:
1.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一览表1份。
2.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10份(主要先进事迹1500字以内)。
3.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公章,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验。
(二)校级评审。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召开评审会议,组织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评选,评出15名(其中师德标兵5名、师德先进个人10名)。
(三)公示表彰。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并在教师节进行表彰。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3157858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
2.商丘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一览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9月2日
(一审:马亚兵;二审:宋烨;三审:翟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