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师人政〔2022〕32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启动商丘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申报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1日(三天),开始接收高层次人才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材料交至归德楼人事处1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sqnu.edu.cn。
二、人才工程设置领域、层次及申报条件
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师人政〔2022〕32号)文件要求执行(附件4)。
三、名额分配
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十四五”人才与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指标,本着优中选优原则,确保把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领军人才1-2名,杰出人才3-5名,优秀青年人才5-10名。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申报表(附件1,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学院签字盖章)、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学院盖章)和工作计划书,并按照“个人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取复印件装订册)要求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2020年1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二)学院推荐。申报人专业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审核。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审核学院推荐人选信息。
(四)专家评议。学校依托学术委员会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意见。人事处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人才工程候选人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学校研究。人事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确定(优秀青年人才人选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领军人才和杰出人才人选由党委会研究决定),予以发文公布。
(六)签订协议。学校根据入选者申报的工作计划书,与入选者签订工作协议。
五、有关事项
(一)高层次人才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从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学术道德、科学精神、社会贡献等多方面综合评价人选。
(二)高层次人才评选结果有效期为5年,具体管理及待遇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师人政〔2022〕32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3157858(627858)
附件:
1.商丘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2.商丘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
3.个人提交材料清单
4.《商丘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工程管理办法》(商师人政〔2022〕32号)
商丘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