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函〔2024〕346号)及《2024年河南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先进集体名额1个,先进个人(模范教师或先进工作者二选一)名额1个。
二、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校管理人员。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三、评选条件
详情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附件1)。
四、材料报送
材料包括:《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或《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5)、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或老师务必于6月14日12:00前电话报名,便于预设申报账号系统填报。于6月17日9:00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106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0370-3157858,69254(内部小号)。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样表)
4.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样表)
5.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一审:马亚兵,二审:宋烨,三审:岁有生)
人事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