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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12-22 16:13 侯珍珠  人事科

各基层党委、校内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的通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6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制定我校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在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形成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申硕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二、考核内容

各单位要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由党委组织部制定。处级干部以外的其他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由各单位自主组织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一)学校下发《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我校2023年度的考核工作。

(二)各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对2023年度的考核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组织教职工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12月23日至31日)。

(三)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所属人员进行述职、测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汇总考核结果。

(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采取书面形式公示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考核等次结果名单、《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有关材料报人事处105室。

(六)年度考核结果由人事处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考核标准及优秀等次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优秀等次人员不得突破优秀指标分配限额。在确定考核等次时,要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

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20%以内。

有3位及以上在编教职工的单位,优秀人数不能少于1个指标,有2位及以下在编教职工的单位,优秀指标不足1个,比例累计至下一年合并计算(2022年有累计比例的,今年累计计算)。有3位及以上人事代理人员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的优秀指标比照在职在编人员情况执行。有2位及以下人事代理人员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人数纳入在职在编人员队伍,一起核算优秀指标。

五、考核结果运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定期奖励的结果,应作为调整人员聘用、岗位等级晋升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等的基本依据。

六、考核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七、考核有关要求

(一)坚持原则,认真考核。各单位对每一位教职工的表现都要做出准确、客观、实事求是的鉴定,对每位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认真评议,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

(二)坚持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要让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年度考核的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等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五)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后半年退休人员参加考核。

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出现教学、安全责任等事故及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当事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六)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属归档材料,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晋级时起着重要作用。各单位要认真核查参加考核的人数,并对《年度考核登记表》认真收缴,细致审核。《年度考核登记表》使用黑色水笔填写。

(七)各单位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填写上“经考核,建议×××同志为××等次”字样后,加盖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本人意见”栏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八)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考核等次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年度考核登记表》报人事处,将处级、科级干部测评结果和年度考核等次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九)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再单独发放,请务必在人事处网站下载新的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工勤人员考核登记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十)在考核期间,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务必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客观公正。严禁打招呼、拉票等不正之风。

附件:1.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平衡指标分配表

    2.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撰稿:侯珍珠,审核:朱金凤,签审:翟滨)

商丘师范学院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平衡指标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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