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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商丘师范学院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3-06-02 17:17 蔡国庆  师资与职称科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范围及要求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两类。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管理人员和行政部门干部等。

“河南省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二级机构的负责人(院长和书记)不得申报“河南省优秀教师”。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占有一定名额。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推荐名额

我校名额: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名(先进工作者1名,优秀教师2名)。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审核。优秀教师每个学院限报1名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根据推荐名额进行差额评选,择优确定人选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先交纸质版原件,各类申请表一式15份,汇总表电子版,待学校评出后再按省厅要求进行系统填报,单位统一将有关材料于6月16日提交至商丘师范学院人事处106室。

联系电话:3157858 联系人:贾文彪 蔡国庆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5.补充说明:表彰相关问题梳理

(撰稿:蔡国庆,审核:宋烨,签审:翟滨)

附件【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先进集体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补充说明:表彰相关问题梳理.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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