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条件
(一)名额为2人。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二、其他要求
(一)每学院限报1人。
(二)《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
(三)业绩成果原件,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按要求准备。
(四)于6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归德楼106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sgzb@sqn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贾文彪 蔡国庆
联系电话:3157858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3.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2023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科研成果汇总表
(撰稿:贾文彪,审核:宋烨,签审:翟滨)
人事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