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一)教学系列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请各相关教学学院成立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相关专业的职称推荐工作,并成立由5-7人组成的专业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相关专业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和推荐上报工作。
(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与教辅系列
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和教辅系列由各牵头单位成立专门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并负责相关参评职称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和推荐上报工作。学生处牵头负责辅导员职称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负责思政课教师职称推荐;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实验职称推荐;图书馆牵头负责图书资料职称推荐;人事处牵头负责除以上系列以外的其他非教学系列职称推荐工作。
二、学习文件
请认真研读《商丘师范学院职称推荐评审管理办法》(商师人政〔2023〕34号)和《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
强调说明: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各学院副高级60%推荐至学校的最终时间)。
三、摸底统计
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下午5:00前将2023年度申报参评高、中级职称人员名单,签章后报送人事处106室。各学院在10月25日前准备好申报副教授人员材料,并填好职称申报简表,10月26日—27日学校职称审核小组前往各学院审核,确定符合人员名单,10月31日各学院将副高级60%推荐至学校。
四、严格程序
(一)指标使用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组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数量,结合商师人政〔2023〕34号文件精神,研究决定2023年度各系列、各层级的指标分配。
(二)评委组成
学校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按上级文件要求组成。
(三)直接推荐
各单位可直接推荐符合直推条件的副教授、教授人选,提交学校高评委评定。直推落选者可参与量化积分,参加当年的正常评审。
五、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见附件三)
鉴于河南省非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时间较早,我校非教学系列职称推荐工作于11月初进行。
(二)高级职称推荐
1.基层审核
(1)材料提交:一线教学参评人员将材料提交各自教学学院。兼职教学人员按照所属专业归属到相应教学学院进行申报。
(2)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各教学学院职称推荐委员会对于符合条件的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尤其是对申报副教授人员要综合测评,然后按符合申报条件的60%排名推荐(人事代理人员单独附页)。
2.讲课答辩
所有申报教学高级职称者均需讲课答辩,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实施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推荐
(1)教学主系列
①材料提交:各教学学院按时间安排,提交参评人员材料至人事处。
②公开展示: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均在学校归德楼402会议室公开展示。
③量化积分:按照商师人政〔2023〕34号要求进行量化积分。
④校外专家推荐打分:根据申报情况,分教学型、教学科研型、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型分文科组、理工科组、体育艺术组三个组进行推荐打分。
⑤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推荐打分,采取实名制推荐。
⑥推荐结果公示,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中级职称推荐评审
中级职称由各学院职称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教学系列中级职称需经过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温馨提醒:有关细节问题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咨询电话:0370—3157858
六、严肃纪律
(一)严格执行校纪委《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和有关要求。
(二)对有学术不端行为者,按《商丘师范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商师政文〔2023〕11号)文件执行。
(三)加强监督。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职称推荐评审全过程,并受理群众投诉。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办法
2.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商丘师范学院2023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4.关于2023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报送的要求
5.评审简表
(撰稿:贾文彪,审核:宋烨,签审:翟滨)
商丘师范学院职称工作领导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