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7]64号)要求,现就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我校现聘任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在职人员,且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可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是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以来取得的。
二、推荐名额
按照上级规定比例要求,我校可推荐1人。
三、申报要求及材料整理
各单位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材料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审核、整理、报送。
(一)报送材料
申报人填写《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附所填写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三年任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和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的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检索证明),经学院审核并写出推荐意见后上报人事处。在管理部门工作的三级教授到学院申报。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推荐。
(二)业绩情况填写
1.准确规范填写。《个人申报表》中的个人信息及业绩情况应准确、规范填写,确保真实。仅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且同一业绩材料不得重复填写。
2.业绩材料时间。参评业绩材料(包括项目、获奖、任职和兼职)的时间原则上要求为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
(三)业绩材料整理
1.每位申报人员应准备一个背部带有绕绳的牛皮纸档案袋,背面粘贴A4纸打印的材料清单。
2.用于申报的所有业绩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照《个人申报表》中填写的次序进行整理摆放,并使用燕尾夹固定。
3.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应尽量去掉证书外壳或封皮。
4.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单位聘书应放在其他业绩材料的最上方。
5.项目类需提供立项、结项和经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对于拟通过豫人社〔2017〕64号文件中“申报条件”第十一条(六)、(十三)款软条件申报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需提供原件(单独装袋,袋子上粘贴A4纸打印的清单)。使用硬条件申报,在《个人申报表》中填写有论文、著作的,需提供论文和著作的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和网站检索页的复印件,近期发表的论文、著作无法检索的,须提供学校或出版社证明。
7.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取得的业绩材料不得放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和申报,于2022年11月11日上午12时前将《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近三年任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和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到1号楼105室人事处人事科,有关表格电子版发至rsc@sqnu.edu.cn信箱。
温馨提醒:务必将所有材料复印件按要求整理。
联系人:侯老师 吕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09116(短号629116)。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评审材料整理规范
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
3.二级岗位使用第十一条第6款和第13款有关情况表
4.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7]64号)
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2]293号)
人事处
2022年11月7日